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转移网上办理流程从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新单位
发布时间:2021-01-07 1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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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隧道窑厂家
融360整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网上办理(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转移到录用单位)申请范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录用单位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场所: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办理条件: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4、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办理流程: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转入”,按提示进行操作。办理时限: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